根据《通知》要求,我公司立即成立了以董事长李达昌为组长、以集团副董事长吕宗良为副组长、以法人代表李奉仙为督查纪检负责人的“清廉吉隆达”工作领导小组(以下简称“清廉组”),小组成员及具体分工如下:
组长:李达昌(职责:总体负责本清廉组工作总的方向、审批具体方案等)
副组长:吕宗良(职责:具体负责本清廉组工作方向、制度建设方案审核等) 督查纪检负责人:李奉仙(职责:对本清廉组工作方案、制度进行督查落实)
专职负责人:王来泉、陈永坡【清廉小组书记,(职责:落实方案、定期总结、积极协助正副组长及督查检查到位、整改及时)】
成员:各公司总经理(职责:落实本清廉组下达的制度、方案等各项要求在自己所管辖公司落地结果)